| 宜州市经济贸易局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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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26 09:38 文章来源:宜州市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各种自然灾害时及时有效供应物资,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物资严重短缺时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二、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完善我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切实做好我市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我局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我局物资储备系统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4.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我局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突发公共事件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本局将立即启动《宜州经济贸易局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根据市政府决定和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宜州市经济贸易局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专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协调办公室,成员由市场贸易股人员组成,专项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市场贸易股。
2. 专项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 1 )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 2 )决策储备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 3 )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 4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专项协调办公室职责
( 1 )执行专项协调领导小组的决定;
( 2 )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 3 )检查、督导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决定的执行情况;
( 4 )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 5 )完成专项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1.物资储备
充分利用宜州市商业协会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库存,将全市各大食品、生活用品批发商场作为物资储备系统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和日用品等专项物资储备,建立我市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列出各种应急储备物资清单、库存量、可供数量以及调运单位等,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我市物资储备系统。
2. 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本局及时启动本预案,并下达处置指令。市商业协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专项协调领导小组的指令,调动储备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专项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
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当我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本局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向河池市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争取河池市支持。
本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系统各相关储备机构应实行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本局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物资储备信息通畅。信息报送内容应准确、完整、及时,不得瞒报、谎报、误报、迟报。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五、评估与恢复
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物资储备应对事件处置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州市经济贸易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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